皖牧医函〔2010〕21号
各县(市、区)畜牧兽医(水产)局:
为准确掌握全省乡镇畜牧兽医机构队伍基本情况,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规划编制工作,根据省农委有关要求,请于7月8日前将本辖区内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名单、地址、各站编制、现有在编在岗人数、固定资产(房屋占地及建筑面积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等)情况,同级编制部门的机构设置文件,书面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,同时报送电子稿。
(联系人:何长生,电话:0551-3511381,传真:0551-3514371,电子信箱:changshenghe@126.com。)
附件:全省乡镇畜牧兽医机构队伍基本情况表
二Ο一Ο年七日五日
抄送:各市畜牧兽医(水产)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