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疫控(综)〔2010〕14号
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徽省动物疫病
预防与控制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
各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:
根据《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工作考核方案》(皖疫控综[2010]12号文件)精神,经研究,定于近期开展2009年度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工作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。各市动物疫控中心要把考核工作作为“建队伍、强素质、促工作”的重要抓手,认真组织好本辖区考核工作。
2、规范做好测评推荐。各市动物疫控中心要严格对照《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工作考核方案》进行自我测评,并撰写自我考核报告;认真做好本辖区县级优秀动物疫控中心工作考核,并按分配名额(附件1)做好推荐工作;认真做好市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互评,并如实填写互评表(附件2)。
各市自我考核和对辖区县级中心考核请于2月22日前完成,市级中心和所推荐县级中心的自我考核报告2份、市级中心推荐文件和互评表于2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报省动物疫控中心办公室(联系人:江定丰,电话 0551-3511383,电子邮箱ahvet@126.com)。
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
抄送:省畜牧兽医局、董卫星局长。
附件1:各市推荐县级优秀动物疫控中心名额分配表
附件2: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考核互评表